选择语言
durumis AI 总结的文章
- 米爾頓·弗里德曼批評醫學會是為了壟斷醫療市場的卡特爾,反對擴大醫學院招生名額的論點是為了保護醫生的利益。
- 醫學院招生名額爭議反映了醫療服務的公益性與民營市場邏輯的衝突,在醫生的利益保護與國民的醫療可及性之間找到平衡點至關重要。
- 除了擴大醫學院招生名額的爭議之外,還需要對醫療傳遞體系、醫療費用和醫療制度進行廣泛的討論,政府、醫學團體和國民之間需要達成共識,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
如果米爾頓·佛利曼看到韓國醫學院招生爭議
自由市場經濟學泰斗米爾頓·佛利曼曾主張,工會創造的利益是剝奪了非工會成員的各種福利。在美國眾多工會中,佛利曼將醫生的利益團體——美國醫學會(AMA)視為最鐵板的工會。
AMA於1847年成立,以“促進公共衛生保健和醫學發展”為崇高目標。然而,佛利曼指出,AMA不過是通過限制醫療執照發放等手段,阻止競爭者進入醫療市場的卡特爾。
他舉的一個典型例子是,1930年代初,納粹上台後,大量擁有德國國籍的猶太裔醫生逃往美國,AMA表現出的行為。當時,美國只要醫學院畢業,就可以無條件參加醫生執照考試,但AMA突然要求將“美國公民身份”作為必要條件。這是要阻止以難民身份進入美國的猶太裔德國醫生在美國行醫。
考慮到德國醫學在當時乃至現在都是世界頂尖水平,佛利曼認為,這不是出於保護患者,而是為了保護美國醫生的利益。
1920年代大蕭條時期,AMA更加赤裸裸地進行了保飯碗的行動。
針對政府增加醫生人數的舉措,AMA提出“醫生數量增加會導致醫生收入下降,從而可能出現不道德的醫療行為”,以此阻撓。
這在當今韓國也一再出現。
最近,韓國醫學會針對政府擴大醫學院招生規模的方針,提出“醫生數量增加會導致過度診療,造成醫療保險財政崩潰”或“醫學院招生規模擴大會導致教育質量下降”等主張。
與盜竊無異的過度診療,是個別醫生的職業和道德意識水平問題。防止過度診療的對策,可以是加強對醫生的監督和懲罰,或進行倫理教育,但與醫學院招生規模無關。
醫學院招生規模擴大會導致過度診療的說法,聽起來像是在將所有醫生都視為潛在犯罪集團的“自嘲”。
佛利曼在1976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後,在一次演講中表示:“如果能提供科學證據證明醫生數量增加與不道德醫療行為增加之間存在關聯性,請務必提供給我。”雖然也有人試圖提出“供應者誘導需求”等缺乏實證研究的模型,但被認為無法回答佛利曼的問題。
關於醫學院招生規模擴大導致醫學院教育質量下降的可能性,同樣缺乏依據。即使醫學院教育環境真的惡化,也應該是教育當局和大學需要解決的問題。醫學院教育質量是否會下降尚不確定,醫生團體沒有必要干預此事。
佛利曼分析認為,美國醫生通過限制執照發放的方式管理醫療市場競爭,因此比其他職業多賺取了17%至30%的收入。根據最近的調查,美國醫生的年薪平均為35萬美元(約合4.6億韓元),在各種專業人士中位居前列。
醫學院招生規模嚴格控制的韓國也是如此。根據韓國國稅廳的數據,2021年醫生的收入為2億6900萬韓元,遠高於其他專業人士。
2020年,律師的平均收入僅為醫生的40%,與2014年(60%)相比,與醫生的差距進一步拉大。當然,在資本主義社會,需求量大的專業人士獲得較高的報酬是理所當然的。但如果某個特定專業團體為了獲得更高的報酬而採用限制競爭的手段,情況就不一樣了。
糾正這種市場扭曲是政府的責任。說服我們社會中影響力最強大的團體絕非易事,但飽受供應不足之苦的消費者將會為政府大膽的市場正軌措施拍手稱快。
{來源:[特派員視角] 如果米爾頓·佛利曼看到韓國醫學院招生爭議 (msn.com) 高逸煥記者,2023. 11.}
美國醫學會(AMA)和韓國醫學會都反對政府的政策,認為擴大醫學院招生規模會導致過度診療和醫學院教育質量下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米爾頓·佛利曼曾指出,“美國醫學會(AMA)不過是通過限制醫療執照發放等手段,阻止競爭者進入醫療市場的卡特爾”。如果他們的論點是純粹和合理的,就應該擺脫這種指責。
我個人認為,建立醫療轉診體系(一、二、三級醫療體系),制定醫療收費標準和醫療制度才是當務之急。為此,政府、醫學會和消費者——國民,需要進行長時間的討論,找到共同點。在此之後,應該從醫療市場整體供需平衡的角度來討論醫學院招生規模。
醫學院畢業後的醫療人員收入,可以根據國家經濟增長和國民平均收入來決定。但是,這將取決於國家是否決定將醫療服務政策制定為完全的公共醫療服務、公共醫療+私人醫療服務,還是完全的私人醫療服務。
這三種醫療服務都有其優缺點,國家應該選擇適合自己的服務,並為此奠定基礎。
重視公共醫療的社會主義國家和英聯邦國家,以及以完全市場經濟為基礎,將私人醫療服務最大化的美國醫療服務,其優缺點,幾乎所有國家都已知曉。政治人物和相關利益團體之間的權力鬥爭,以及政治人物自身的利益關係,都讓各國難以大膽改革。
2023. 11. 5. 參閱